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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在成溫邛高速公路旁豎立巨型廣告牌悼念亡妻在某醫院分娩時去世,網友當晚將照片發到微博后引發熱議。28日,該男子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稱,他的這一舉動“還真不是廣告,而是控訴!”
27日22時32分,新浪認證用戶“學海劉學海”發布微博稱,27日下午約3點,一名男子在成溫邛高速公路旁豎立了一幅巨型廣告牌悼念亡妻,內容為:“清明痛悼愛妻高德珍:愛妻于2011年2月18日在華西醫院附二院手術臺分娩時,永遠地離開了。”
這條微博引來網友的廣泛轉發和評論。“穗城阿強”說:“是否屬醫療事故?剩下孤兒寡夫,可憐!”網友“羅伯特”說:“是抗議+哀悼?”“騩馬開山”說:“很震撼的廣告!!!這個才叫廣告,有內涵,有故事!!!”網友“yuwei1632”稱:“還特別注明是華西附二院,這代表啥呢?”網友“佛山大叔”則說:“估計是‘軟維權’,有苦說不出。”網友“天書虢梓”則懷疑:“居然能通過廣告審查,還是根本就沒有報批?”
28日,羊城晚報記者聯系到豎立廣告牌的鄧先生。他說這則“廣告”是27日下午豎立起來的,“只想發布一則悼念老婆的信息,引起社會關注,讓大家了解事情的真相。”鄧先生稱,他老婆從小在偏遠的四川農村長大,很不容易才被家里培養成大學生,今年2月17日,她入住廣告牌上所說的醫院,第二天剖腹產下一名男嬰后,當天下午3點多,他被醫院告知老婆“因為大出血而去世”。鄧先生表示,他老婆是走著去醫院的,去世時一句話也沒有留下,這令他很是傷痛,于是通過朋友花費15萬元做了這個廣告牌。“這則戶外廣告面積有18乘6.6平方米,使用期限是1年。”
制作這則廣告的負責人晏先生稱,以前從未接手這類業務,開始不太愿意,最終被鄧先生的真情打動,并將價格由20萬元降至15萬元。他還稱,因時間倉促,未到工商部門審核文案內容,如果工商部門知曉后要求撤下,他們愿承擔損失和責任。
“廣告牌的內容沒有違反工商管理法規。”成都市工商局法制處副處長王金海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說,廣告牌上的內容不是商業廣告或公益廣告,更像一則訃告,因此不屬《廣告法》的調整范圍,廣告主或廣告公司也無需到工商局審核備案。“這是個行為藝術,我個人認為沒有違法,至少沒有違反工商管理法規。華西醫院如果認為它侵犯了自身的權益,可以通過司法途徑維護。”
鄧先生透露,這則廣告牌在存在了8個多小時后,已于27日晚10點多被當地相關部門連夜拆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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